2010年5月21日 星期五

「馬關議和中之伊李問答節錄」


(圖片來自: 《中國近百年歷史圖集》,香港七十年代出版社,1975)
1894年,中日兩國因朝鮮問題,爆發中日甲午戰爭。自1894 年7月至1895年3月,中國軍隊海陸皆輸,經營 多年的北洋艦隊全軍覆沒。清廷被迫講和,派張蔭桓、邵友 濂為議和代表到日本,囂張的日本,嫌他們官階太低,迫令 他們即日回國,指定他們以李鴻章為談判代表,因為同李鴻章談 判,因為可任由魚肉。

(圖: 李鴻章)

(圖: 伊籐博文)

清廷迫於無奈,派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赴日,與日本代表伊籐博 文、陸奧宗光,進行和談。

(圖: 日本春帆樓)

和談於1895年3月20日在馬關(日本下關)春帆樓開始。 雙方經過五次商談,李鴻章要求先議停戰,後議和約,伊 籐博文態度強硬,且得寸進尺,提出更苛刻不能接受的條件, 舉行第三次會議,李鴻章不得不放棄先議停戰要求。期間, 李鴻章遭暴徒小山豐太郎槍擊,槍傷左頰。 日本恐李鴻章藉槍傷回國,惹來歐洲列強交涉,遂許停戰。方第四次談判,日方出示一個開天殺價的和約草稿,威嚇李鴻章接受。在第五次談判上,日方出示和約修正底稿,逼迫李鴻章在「允」、「不允」兩點上表態。

現將第四次會議紀錄撮要,讓大家知道當時伊籐博文是那麼恃 勢凌人,開天殺價,李鴻章以乞求之言語,那麼費盡唇舌, 卻無法令日方態度軟化,可見當時中國真是衰到貼地。日本根本就想你們中國要即日滅亡。

伊: 祗賠款,讓地,與佔守地方三節,譯有華文

中堂(李鴻章)閱後云: 即以此已譯三端開議,第一賠款二萬萬,為數甚巨,不能擔


伊: 減到如此,不能再減,再減則款更巨矣

李: 賠款如此,固不能給,更巨更不能給,還請少減

伊: 萬難再減,此乃戰後之事,不能不如此

李: 此次賠款,必借洋債,洋債為數既多,本息甚巨,中國將有何 法以償之

李: 中國戰後聲名頗減

伊: 中國財源廣大,未必如此減色

李: 財源雖廣,無法可開

伊: 中國之地,十倍於日本,中國之民四百兆,財源甚廣,開源尚 易,國有急難,人才易出,即可以開源

(中間略去)

李: 果照此數寫明約內,外國必知將借洋債,方能賠償,勢必以重 息要我,債不能借,款不能還,矢信貴國,又將復戰,何苦相逼 太甚

伊: 借債還款,此乃中國之責

李: 不能還則之如何?

伊: 已深知貴國情形為難,故減至此數,萬難再減

李: 總請再減

伊: 無可再減

李: 台灣全島,日兵尚未侵犯,何故強讓

伊: 此係彼此定約商讓之事,不論兵力到否

李: 我不肯讓,又將如何?

伊: 如所讓之地必須兵力所到之地,我兵若深入山東各省,將如之 何?

李: 此日本新創辦法,兵力所已到者,西國從未全據,日本如此, 豈不貽銷西國?

伊: 中國吉林黑龍江一帶,何以讓與俄國?

李: 此非因戰而讓者。

伊: 台灣亦然,此理更說得過去

李: 中國前讓與俄之地,實係甌脫(意思即佈滿廢墟的無人地帶), 荒寒實甚,人烟稀少。台灣則已立行省,人烟稠密,不能比也。

伊: 尺土皆王家之地,無分荒涼與繁盛

(中間略去)

李: 總之現講三大端,二萬萬為數甚巨,必請再減,營口還請退出, 台灣不必提及

伊: 駁只管駁,但我主意不能稍改,貴大臣因願速定和約,我亦如 此

李: 賠款還須請再減五千萬,台灣不能相讓

伊: 如此當即遣兵至台灣

李: 我兩國比鄰,不必如此決裂,總須和好。

伊: 賠款讓地猶債也,債還清,兩國自然和好。

原文來自左舜生選輯:《中國近百年史資料續編》,台灣中華書局,1966




(圖片來自:《中華民國史畫》第一冊,近代中國出版社,台北,1978)

從這項紀錄看到,日本對賠款和割地兩事非常強硬,李鴻章那麼費盡唇舌,都無法扭轉大局,於是被迫於1895年4月17 日,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,中國割讓遼東半島、台灣、澎湖 列島予日本。

不過,這個恃強欺弱的伊籐博文,也沒有好的下場,1909 年,他擔任韓國統監期間,就遭韓國愛國者安重根刺殺身亡。



2 個意見:

2010年5月21日 晚上8:30 , Blogger Wordy 提到...

春帆樓現在是一家著名旅館,在正門旁特設展覽館,「介紹」馬關條約的簽署,免費進場

展館中央模擬擺設了當年中、日雙方談判的會場,周圍則展出雙方代表的一些文物,例如李鴻章和伊藤博文等人的書法等

 
2010年5月21日 晚上8:52 , Blogger 狂徒誌 提到...

這間「春帆樓」,展示中國的國恥,讓大家不能磨滅的國仇家恨。

 

張貼留言

訂閱 張貼留言 [Atom]

<< 首頁